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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贸促会经贸摩擦预警第74期

发布日期:2021-08-20

文档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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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度对华粘胶长丝纱线作出反补贴终裁

2021年8月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60旦以上粘胶长丝纱线(Viscose Rayon Filament Yarn above 60 deniers)作出反补贴否定性终裁,建议不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涉案产品不包括可用于刺绣类线轴上的纱线/线和采用轴纺技术生产的纱线。2020年7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人造纤维工业协会[Association of Man-Made Fibre Industry of India (AMFII)]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60旦以上粘胶长丝纱线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

二、美国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进行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8月1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美国代表团于2021年8月9日向其提交的贸易保障措施立案通报。2021年8月6日,应美国生产商Auxin Solar Inc.、Suniva, Inc.、Hanwha Q CELLS USA, Inc.、LG Electronics USA, Inc.和Mission Solar Energy的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Cells (whether or not partially or fully assembled into other products))进行贸易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于美国联邦公报之日起21日内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应诉登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计划于2021年11月3日举行听证会,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年10月27日前提交听证会前的简述,或于2021年11月10日前提交听证会后的简述,于2021年10月28日前提交出席听证会的书面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联系方式:Jordan HarrimanOffice of Investigations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地址:500 E Street, SW Washington, DC 20436电话: 202-205-31932017年5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7年10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保障措施案提出征税建议。2018年1月23日,美国总统批准对进口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措施自2018年2月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年。原文: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6USA11S2.pdf&Open=True

三、美国作出石油管材反规避初裁

2021年8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 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作出反规避初裁,认定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文莱和菲律宾生产并出口至美国以规避美国对中国石油管材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因此,适用于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同样适用于进口自文莱和菲律宾的石油管材。美国商务部已经指示美国海关对来自上述两个国家的涉案产品收取99.14%的反倾销现金保证金以及27.08%的反补贴现金保证金。2009年5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09年11月24日,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终裁。2010年4月9日,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2014年12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4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4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6月29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作出反补贴第二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7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作出反倾销第二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启动反规避自主立案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由文莱和菲律宾生产并出口至美国以规避美国对中国石油管材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四、加拿大对涉华软垫式座椅作出双反终裁

2021年8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软垫式座椅(Upholstered Domestic Seating)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中国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0~188.0%、补贴幅度为0.0%~81.1%,详细税率见附表;越南出口商倾销幅度为9.9%~179.5%、补贴幅度为0.00%~5.5%。预计加拿大贸易法庭(CITT)将于2021年9月2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涉案产品的加拿大海关编码为9401.40.00.00、9401.61.10.10、9401.61.10.90、9401.71.10.10、9401.71.10.90。

附表:加拿大对涉华软垫式座椅作出双反终裁结果

2020年12月2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软垫式座椅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1年5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软垫式座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

五、英国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作出反倾销过渡性审查终裁

2021年8月9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A)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Welded Tubesand Pipe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过渡性审查终裁,决定维持中国和白俄罗斯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90.6%,白俄罗斯税率为38.1%;同时终止俄罗斯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公告自2021年1月3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圆形横截面、外直径不超过168.3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不包括螺纹或非螺纹镀锌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石油或天然气管道的管线管、石油或天然气钻井的套管和油管、用于民用飞机的传导气体或液体的精密管等。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ex 7306 30 41(TARIC编码7306 30 41 20)、ex 7306 30 49(TARIC编码7306 30 49 20)和ex 7306 30 77(TARIC编码7306 30 77 80)。2001年6月,欧盟对原产于乌克兰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2年9月,欧盟对乌克兰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12月2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2月19日,欧盟对中国、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2015年1月27日,欧盟对中国、俄罗斯、白俄罗斯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对乌克兰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2020年1月24日,欧盟对中国、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涉案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英国脱欧后保留了欧盟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20年2月10日,英国国际贸易部发布公告,决定就欧盟现有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的反倾销措施启动过渡性审查,涉案产品的编码为ex 7306 30 41(TARIC编码7306 30 41 20)、ex 7306 30 49(TARIC编码7306 30 49 20)、ex 7306 30 72(7306 30 72 80)和ex 7306 30 77(TARIC编码7306 30 77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