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确保重求、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9
文档来源:
作者: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
关于深入纠治“四风”
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治“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严守纪律红线和规矩底线,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各级领导干部在清正廉洁过节上要发挥“头雁效应”,绝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组织和参加违规公款吃喝、“一桌餐”、“二次宴”等违规吃喝活动;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内部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严禁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费;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切实转变过节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