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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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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331日615,市委第巡察组对市贸促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20207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贸促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贸促会党组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盘接受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会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会长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推进”的整改格局全力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一)夯实责任担当。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认领任务,全面认领责任,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达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

(二)突出专项推进。为确保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市贸促会党组以上率下,将责任扛在肩上,认真研究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整改事项坚持动态管理、台账推进、销号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先后召开2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集中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准确掌握整改情况,把握整改进度,有针对性进行督办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班子带头。1020日召开了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紧紧围绕“三聚焦一落实”,带头深挖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每个人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为巡察整改成果提升奠定组织基础和思想基础

(四)强化成果转化。以整改落实推动贸促工作整体提升,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整改的成效进一步推动贸促工作高质量发展。

目前,市贸促会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7具体问题细化为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完成阶段性整改1个。整改期间,提醒谈话4人次,追回违规报销资金760元,建立健全和修改完善制度7项。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建设、“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等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到位。

1)在深化贸促改革、推动会展经济发展、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及“向北开放”等方面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履职不充分、成效不明显。如,2019年6月20日,市贸促会党组呈报的大学习大讨论理论成果报告中建议出台《鄂尔多斯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鼓励企业赴国(境)内外参展补贴资金办法》等政策保障,加大对我市组织的境外展洽活动和本地展会的支持力度,随后,在2020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市贸促会又将出台上述两项政策列入整改台账中,但直至2020年5月27日,此项工作仍未推动。组织企业参加会展、举办重大展会、经贸合作座谈会后,与企业的联络不紧密,不能够及时关注签约落地的经贸成果,不能够形成有价值的总结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鄂尔多斯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已上报市政府。联合市委政研室、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先进地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学习,推动我市《鄂尔多斯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等政策保障的出台。二是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贸促会展览部关于重大展会和经贸交流合作联系企业的联络工作机制》,要求对于商贸类签约3月内进行回访,对于项目类签约1年内进行回访,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展会、经贸交流合作联系企业机制,截至目前,举办的展会活动都进行了成效跟踪,形成了工作总结。

完成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

2)学风不实制度执行不严。2019年,在“思想再解放、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市贸促会党组未按照市委要求把学习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形成自学笔记;同时,也未按照制度要求每月不少于一天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按照“思想再解放、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补学了“思想再解放、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内容,并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使学习常态化,并形成了学习笔记。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后将每月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不力。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视不够,传达学习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未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清单未细化明确并落实到位,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分析研判、定期通报、舆情风险评估应对等制度机制未健全完善;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未安排意识形态专项内容,部分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对展洽活动和对外交流等重要阵地防范意识不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管理制度和人员教育培训等防控措施不到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发布信息审批未按照《鄂尔多斯市贸促会信息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制度执行,存在通过电话审批信息和部分已发信息审核记录不全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党组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等2项制度。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纳入了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参加了意识形态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意识形态建设能力。三是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贸促会展览部关于重大展会和经贸交流合作联系企业的联络工作机制》,要求对参展企业重点开展意识形态教育,提高对展洽活动和对外交流等活动的防范意识。四是重新修订了《鄂尔多斯市贸促会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批发布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贸促会《中共贸促会党组关于推进新时代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贸促会2020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要点》的文件未认真学习研究,只是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联系本单位职责、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

整改情况按照整改要求,召开了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贸促会《中共贸促会党组关于推进新时代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贸促会2020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要点》,并结合市贸促会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举措。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1)市贸促会自成立以来,至今也未将各内设部室的的职能职责明确。抽查发现,大多数工作人员不能够按时签到签退,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5月28日,只有4名同志参与签到,党组名称与机构名称不对应,两套文头公章混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贸促会部室职能职责》,明确了内设部室职能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日常考勤采用指纹签到机签到签退,定期汇总公示考勤情况,将日常考勤情况纳入了干部年终考核。三是规范统一了党组和机构的文头纸、公章使用,今后杜绝混用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报销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普遍存在未附文件或先出差后审批现象,存在变相旅游的廉洁风险。抽查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1月7日支付差旅费报销凭证,发现5人先后去南京、无锡、宁波等8地贸促会考察学习或洽谈办事,共计6次未附相关文件资料;2018年11月7日违规报销非本单位职工去成都差旅费3196元;2018年7月26日报销两人2017年12月7日-13日差旅费13797元(去南京参加招商推介会附文件,文件里写明会议举办日期为12月10至12日)提前三天,绕道去宁波、上海、杭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深入研究巡察组反馈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具体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会上对巡察反馈的报销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见人见事点出,对报账资料不全的出差人给予批评教育,并教育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差旅报销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差旅报销不严格、不规范问题。二是针对财务监督不到位问题,市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对2017年、2018年两位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把审核关,杜绝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再发生,并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说明相关情况。分管财务的领导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对差旅报销不严格、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事后,两位分管财务的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重复领取差旅费和驻村补助。抽查发现:2018年8月6日报销三人4月25至27日差旅费1626元(去呼市参加培训),未附一人往返车票费,检查4月25至27日驻村考勤表证明其在岗,重复领取两天共计360元伙食交通补贴;一人5月14日至19日去北京延庆参加世园会期间重复领取5月14日至17日4天驻村补贴400元;2018年11月7日(11月2号凭证)未附住宿费发票报销个人城市间交通费454.5元。

整改情况市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对重复领取差旅费和驻村补助的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退还了多领补助。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多次报销机票退票费,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抽查发现:2018年6月27日支付凭证,其中报销两人退票费310元未付情况说明;2018年7月26日支付凭证,其中报销两人退票费845元未付情况说明。

整改情况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上,教育干部职工提前规划审批出行时间、路线和交通工具,尽量避免此项费用产生。由于突发情况产生退票费要写明原因附情况说明,严把退票费审核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违规赴外地举办培训班。未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9年12月20日(12月8号凭证)支付培训费9580元(在重庆渣滓洞举办红色主题教育培训),培训委托鄂尔多斯报业传媒公司承办,产生服务费,浪费财政资金,会计科目使用“其它商贸支出-年货节展位费”。

整改情况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要求分管领导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控一般性指出,精简展会、培训活动,对可办可不办的培训一律不办,对与可自身完成的展会,坚决不购买第三方服务完成,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杜绝浪费财政资金。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举办展览会、会议、培训通过购买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采购,存在廉洁风险。2019年10月28日(10月10号凭证)支付北京世园会会议费176876.24元,委托鄂尔多斯市爱之蒙旅行社承办,产生大额服务费,浪费财政资金。2019年货节购买展位所附资料内容不一致,与委托业务费支出不符。

整改情况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贸促会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了财政部令第101、102号文件和鄂财采[2020]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购买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党支部履行职责不全面不规范,党支部越位向各部室发文部署工作。抽查发现,2018-2019年间,市贸促会党支部分别以鄂贸促党支发文5次,向各部室印发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每日一学”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生活会方案等文件。

整改情况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相关规定完善了党支部建设,精心打造了党员活动室,严格规范党支部发文流程,坚决杜绝越位、不规范发文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不深入不规范。2018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不充分,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未经审核;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没有填写民主评议情况、党支部评定意见,无本人签字,2019年没有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整改情况补填了以前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党费违规以现金方式保管,未使用党费专用账户。

整改情况市贸促会党支部严格按照党费管理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相关工作规定,在建行设立了市贸促会党费专户,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按月收缴党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研究、不部署、推进不力。市贸促党组会未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机构,每年没有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贸促会党支部名义向各部室印发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办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多份文件;《鄂尔多斯市贸促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鄂贸促发[2017]11号文件)印发内容是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审核把关不严,发文错误;“3+5”专项治理工作仅有工作方案,无推进工作的措施、自查、总结,应付检查。

整改情况召开了全市贸促工作暨党风廉政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制定了市贸促会党组政治责任清单。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3+5”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任务及资料。严格规范发文流程,坚决杜绝越位、不规范发文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从严治党工作没有开展督促检查。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了督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公务外出、公务用车管理有漏洞,缺少有效管用的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了廉政风险点,重点对公务外出、公车管理方面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建立了防控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贸促工作的结合点,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促创新,用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贸促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8586660;邮政信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B座4楼408室;电子信箱7768399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