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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和鄂尔多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关于 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25

文档来源: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和鄂尔多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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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2年9月28日至12月30日,对原市贸促会党组和原市侨联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2023年1月19日市委批复成立了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和鄂尔多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并于2023年2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和鄂尔多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部认领反馈问题。会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方案明确了由党组书记牵头,党组班子成员分块负责,逐项逐条分解整改责任到各部室、中心,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时限要求及具体的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4月4日会党组组织观看了《零容忍》廉政警示教育片,警示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上的清醒,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加强自身修养,做到洁身自好,筑牢反腐防线。4月11日会党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通过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征求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开展了谈心谈话。4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务求实效。

(三)坚持整改问效,推进整改任务。一是融合提质。先后成立了市贸促会和侨联党组、党支部,并对群团组织进行了换届。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市贸促会(侨联)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工作办法》等2项制度,完善《市贸促会(侨联)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三是重点成效。举办了“2023乌兰巴托·鄂尔多斯经贸洽谈会暨签约仪式系列经贸活动”,现场签订了贸易合同,年合同金额达1100万元以上。四是追责问责。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追责问责19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履行职能责任和深化贸促改革有差距,团结服务侨界职能发挥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5月5日下午,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向侨联委员、所属社团负责人、各旗区侨联负责人和“侨胞之家”负责人深入宣讲。二是5月6日上午,召开全市侨联工作座谈会,围绕2023年工作思路积极交流、深入沟通,提出意见建议。三是2月底派侨务干部参加市政协“华侨文化交流基地”专题考察调研,学习侨务大省广州市、中山市、江门市,云南瑞丽市、曲靖市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工作做法,形成《加强华侨文化交流基地建设 传播中华优秀文化》专题调研报告。

2.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贸促会(侨联)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工作办法》,换届前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5月6日上午召开市侨联四届四次全委会,市贸促会和侨联党组书记、会长、主席贾占荣作了《凝聚侨心侨力侨智 团结带领全市归侨侨眷为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而不懈奋斗》工作报告,形成了工作报告的决议。

3.为企服务作用发挥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公众平台和网站已实现同步宣传,及时向企业发布更新服务信息。成立“投资中国”平台管理小组,责成专人及时跟进信息审核发布。已编印《鄂尔多斯好产品》宣传册,在对外展出时进行宣传。与东胜区贸促会联合举办《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2023民营企业家会客厅”访谈栏目。二是外资企业诉求已全部办结。涉及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随着疫情结束,企业恢复正常运行,诉求解除。属与市场经济及金融政策相关诉求的企业,遵循并执行市场经济规律及政策。涉及协调地方政府、管委会相关诉求的企业,地方政府、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为企业解决相关问题。

4.履行职能责任担当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6月7日至14日,鄂尔多斯市经贸代表团赴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参加了第十六届中俄蒙工商论坛并顺访俄罗斯。在参加第十六届中俄蒙工商论坛期间,举办了“2023乌兰巴托·鄂尔多斯经贸洽谈会暨签约仪式系列经贸活动”,邀请蒙古国企业、蒙古国鄂尔多斯商会、我市驻蒙企业共30多人参加。在经贸活动中,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苗程玉副市长以“暖城鄂尔多斯”为主题做了市情介绍,双方企业分别作推介发言,并进行了洽谈交流、项目签约仪式、考察企业活动等。我市内蒙古帕阑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蒙根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与蒙古国企业在羊绒、食品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现场签订了贸易合同,年合同金额达1100万元以上。二是规范执行原产地证书管理办法。法律部将原不符合专业要求的签证人员调整至其他岗位,新增一名签证工作人员。审核原产地证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杜绝原产地证审核超过规定审核时间。

5.聚侨心、集侨智、汇侨力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走出去”主动学习。2月21日,市贸促会和侨联党组成员、副会长、副主席林冬梅在2023年中国侨联文化交流干部培训班期间,代表市侨联与山东潍坊市侨联缔结为友好地市级侨联。4月15日至19日,参加2023佛山(潭州)国际陶瓷与卫浴展览会期间,市侨联副主席与佛山市侨联副主席等座谈,就两地侨务工作、促进工作交往、服务企业增进经贸联络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利用双方优势合作共赢达成了共识。5月7日至13日,派员参加市委统战部侨务台务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侨务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以及厦门特区建设始于侨、成于侨的巨大贡献,应当吸引更多的侨商投资兴业,应当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为来鄂尔多斯投资的华侨侨商提供高质量服务。二是“请进来”活跃起来。5月10日,我们邀请美国侨领鄂尔多斯考察团参访考察鄂尔多斯,并大力宣传我市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我们欢迎华侨华人新生代来我市恳请交流。参与接待住澳门政协委员、澳门潮汕妇女协会,推介鄂尔多斯草原生态保护情况和成吉思汗文化区,以及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可喜成绩。三是积极向内蒙古侨联汇报,争取在鄂尔多斯举办亲情中华下夏令营的机会和名额。

6.为侨服务“最后一公里”功能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统战部统一安排,积极参加侨务工作推进工作会议,不断完善基层侨务整体情况相关资料。二是6月8日至9日,赴乌审旗、鄂托克旗指导“侨胞之家”建设工作,走访慰问了侨务对象和侨务工作者共12户,送去慰问金共计12000元。三是初步审核了市侨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二届一次理事会选举办法、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预计10月份召开换届大会。

7.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重视,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印发《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鄂尔多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议程和学习记录,由专人负责,确保内容全面、条理清晰、格式规范。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要部署和要求,及时传达,认真落实。采取部室轮流讲学等方式开展外资外贸、贸促法律、侨务工作等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实际工作检验学习成效。三是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中心组学习会议,合理安排中心组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杜绝中心组学习内容过多过滥,确保学习效果。组织学习计划外的内容时,应适时增加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议程中。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第三方合作,进一步强化官方微信和门户网站等自媒体的管理。二是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端重要性位置来抓,建立发布审批制度和发布台账。组建网评员队伍,积极开展网评工作。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第六届中国(鄂尔多斯)国际羊绒羊毛展览会”新闻发布会。三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坚持工作信息第一时间在自媒体发布,同步更新官方网站信息。机构改革过程中两个单位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暂时都在运行,等机构完全合并后,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将及时跟进整合。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听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民族工作汇报,并作出部署。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内容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并在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的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体现。

(二)整治贸促(基层侨联)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10.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当前市贸促会和市侨联两单位合并的工作实际,搜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贸易促进和侨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作部署,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和学习。二是建立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台账和信息发布台账,及时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和更新信息发布。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召开全市贸促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廉洁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专人负责办理。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观看专题片《零容忍》《蚁贪之害——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上廉政党课,制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示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在节假日期间发布廉洁提醒。三是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贸促会(侨联)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对单位拟“废改立”的制度规定要严格把关,不能敷衍搪塞,加强对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自我监督。四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五是修订完善《信息宣传“三审三校”制度》《鄂尔多斯市贸促会(侨联)意识形态评价机制》。

1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原《鄂尔多斯市贸促会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和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按规定单独开设工会账户,独立核算工会经费。召开工会换届会议,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加强工会经费审查,严格按照规定列支工会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做到预算到位、专款专用,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挤占项目经费(支出)的情况。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3.调研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关于贸易促进和侨务工作的调研工作方案。二是各部室根据各自工作任务,至少形成1篇调研报告。分管领导根据自己分管的领域至少形成1篇调研报告。

14.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增强主动监督意识。按要求列席党组会议,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确保监督到位,作用有效发挥。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机构合并大会、巡察整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市贸促工作会议、党组会议等,并对干部廉洁情况、青年文明号复评、动议干部等工作进行了日常监督。三是落实好信息互通和动态更新机制,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变动事项,及时更新廉政档案24份。四是根据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需要,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确保监督常在、抓早抓小。加强对人事事项监督,凡调整提拔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为贸促(侨联)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不够坚强。

15.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修订完善《党组工作制度》,规范党组会召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6.违反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擅自变更机构名称。

整改情况:从严规范公文行文,确保名称公章使用规范,严格公文审批,修订完善《公文签发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管。

17.以未经法定程序产生的社团组织履职。

整改情况:一是销毁体现中国国际商会鄂尔多斯国际商会字样等宣传内容。二是严格禁止用未经法定程序产生的机构名称进行履职和宣传,并删除有关宣传报道。

18.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讲党课活动,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会长、主席上廉政党课1次。二是定期开展党日活动,七一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过政治生日,举行红色拓展活动。三是建立《党建带群团建设机制》,党组会定期听取群团工作汇报,研究党支部合并、换届,工会换届等事宜。四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新党支部,开展新支部换届工作。五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安排会前谈心谈话,全体党员要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会后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六是加强对组织生活会材料的审查,做到细致严谨、不走过场。

19.党组对群团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建立《党建带群团建设机制》,将群团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党组会定期听取群团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0.侨联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市委编办“两优”工作上报工作,整合市级侨务工作,商请加强基层侨联工作编制工作。二是与市侨青委联系,争取在旗区成立分支机构。三是联系鄂托克旗委统战部,推动法律服务团成立。

(四)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21.原市贸促会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原侨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和会务费报销相关规定,退还多领补助,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经党组会认真研究,合理安排2015年1月26日汇入原市侨联海外赤子回国服务行动计划资助款12万元,尽快完成整改。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目前,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整改工作还要不断深化,党组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作为推动我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障。

(一)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加强跟踪监督,巩固整改成效。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任务,制定推进计划,积极稳步推进。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廉政教育,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促使贸促侨联干部职工廉洁守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推动贸促侨联事业健康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贸促侨联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贸易促进和侨务工作的职能职责,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586660;电子邮箱ordosccpit@126.com。

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和鄂尔多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2023年7月10日